12月19日,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管理委員會綜合監管和執法局公布三起酒店銷售不合格海鮮行政處罰案,福州中庚喜來登酒店等3家大型酒店因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海鮮均收到罰單。
經查,5月10日,福州中庚喜來登酒店從福建萬欣水產品貿易有限公司購進3條多寶魚作為食品原料,共計2.25千克,購進單價50元/千克。經抽樣送檢,該批次多寶魚恩諾沙星和環丙沙星總量項目不合格。11月30日,福州自貿區監管局做出榕自貿綜執倉罰字〔2017〕3號處罰決定,認定喜來登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原料多寶魚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并實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責令喜來登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55元并處罰款5000元。
5月14日,福州聚春園會展酒店有限公司從福建融恩實業有限公司采購25千克海蚌作為食品原料,購進單價70元/千克;5月15日,又從福建融恩實業有限公司采購15.3千克龍膽魚作為食品原料,購進單價為92元/千克。經統計,這兩樣海鮮貨值金額共計4894.2元,違法所得共計4894.2元。經抽樣送檢,這兩樣海鮮分別是氯霉素、孔雀石綠項目不合格。11月底,福州自貿區監管局做出榕自貿綜執倉罰字〔2017〕4號處罰決定,依法沒收違法所得4894.2元,并處罰款5000元。
5月26日,福建漳港天然居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從福州臺江區陳XX水產品攤購進“大紅螺”10千克,購進單價100元/千克,銷售單價136元/千克;2017年5月26日從陳XX(長樂市漳港路頂村漁民)處購進“蛤菇(貝類)”10千克,購進單價42元/千克,銷售單價136元/千克。經抽樣送檢,這兩批次海鮮均是氯霉素項目不合格。福州自貿區監管局認為,天然居作為餐飲服務提供者,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并將以顧客點餐的方式加工銷售完畢,這種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于11月底做出榕自貿綜執倉罰字〔2017〕45號處罰決定,沒收天然居違法所得2720元,罰款5000元。
(記者 張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