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支持上海自貿區的首批細則昨日落地。簡政放權是首批自貿區保險業監管細則的主基調,這主要體現在:一方面,自貿區里的保險公司今后在機構、高管、業務等重要領域將享有更多自由;另一方面,上海保監局被賦予更多的監管權限,是保監會放權基層、屬地化監管改革的重要一筆。
從昨日發布的《中國保監會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可看出,保監會支持上海自貿區的首批細則包含三項舉措,一是允許上海航運保險協會試點開發航運保險協會條款,備案后會員公司可以自主使用;二是取消在滬航運保險營運中心、再保險公司在自貿區內設立分支機構的事前審批,由上海保監局實施備案管理;三是取消自貿區內保險支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事前審批,由上海保監局實施備案管理。
從細則所涉及的領域來看,航運保險無疑成了關注焦點。上海保監局局長裴光解釋稱,《通知》在航運保險產品監管方面,有兩項重大創新:第一,首次允許行業保險協會作為條款報備主體;第二,首次允許保險公司自主使用協會報備條款,是保監會簡政放權理念在產品監管方面的具體實踐。
自貿區首批保險細則的簡政放權還體現在,保監會屬地化監管改革的落地,上海保監局在分支機構設立的監管上被賦予更多權限。
《通知》允許航運保險營運中心設立分支機構,開創了功能型保險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先河。同時取消在滬航運保險營運中心、再保險公司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分支機構的事前審批,由上海保監局實施備案管理。
更關鍵一點是,由上海保監局負責備案管理,體現了監管靠前、職責屬地、放權基層的思路。裴光對此解讀稱,此舉理順了保監會和地方監管局在自貿區機構準入方面的職責?!氨O管靠前,有利于提升自貿試驗區保險市場的監管效力,放權基層,也是保監會屬地化監管改革的重要體現?!?/p>
為促成自貿區保險人才“蓄水池”的形成,《通知》將區內保險支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管理,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后備案。
這是保監會首次取消對保險支公司高管人員任職資格事前審批,改為備案制管理,是高管人員監管制度的重要創新。
裴光強調,保監會頒布的三項舉措,可操作性強,能夠立即落地實施,將為區外保險業深化改革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他同時透露,下一步,上海保監局還將根據自貿區發展的需要,積極推動更多的政策細則的制定和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