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酒業第一知識產權官司宣判歐洲最大紅酒進口商被判賠3373萬元
持續9年涉及8個官司的“卡斯特”商標之爭已成為國內酒業涉及知識產權最大賠付額的官司,涉及貨值累計2.1億元人民幣。日前,由浙江最高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法國卡思黛樂兄弟簡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卡思黛樂”)敗訴并要賠償西班牙籍溫州商人李道之3373萬元人民幣,成為了中國酒業歷史上最大一筆賠付。
巨額賠償超過原告營業額
自1998年法國卡斯特兄弟簡化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中國市場以來,就因商標被搶注而陷入麻煩中,其與“卡斯特”商標的持有人——西班牙籍溫州商人李道之之間曠日持久的多場官司,將煙臺張裕集團、北京沃爾瑪超市乃至遍布全國各地的終端零售商鋪都卷入其中,案情非常復雜。
據悉,李道之為溫州商人,已入西班牙籍,在1998年由轉讓方式獲得“卡斯特”中文商標,他旗下有兩家紅酒進口企業班提酒業和上??ㄋ固鼐茦I。此次結案的官司主要由李道之發起,其在溫州起訴包括卡思黛樂在內的4家企業,稱其在2007年-2008年期間侵權違法使用卡斯特商標。經過數年審理,6月28日浙江高院終審判決卡思黛樂敗訴,賠償3373萬元。
“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實、法律適用等環節上均存在偏頗之處。”針對浙江高院的終審判決,卡思黛樂中國區總裁殷凱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專訪時表示,這一判決數額不僅遠高于李道之旗下企業的營業額,在整個審理過程中作為關鍵證據的侵權產品被法院弄丟自始至終沒有出現,他表示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訴。
法方稱從未用過“卡斯特”商標
其實,在涉案雙方勢同水火之時,也曾有過轉讓協商。在2003年,李道之曾愿意以100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其轉讓給法方,但在隨后的磋商中,這一價格漲至100萬歐元,卡思黛樂方錯失了回收商標權的良機。
該案件的爭議在于,卡思黛樂是否從未使用過“卡斯特”這一商標?!巴饨绾鸵恍┬麄鬈浳闹幸恢痹谛Q卡斯特商標之爭,這是一個錯誤的說法?!币髣P告訴羊城晚報記者,卡思黛樂進口的產品主要品牌為瑪茜,也從未將“卡斯特”作為商標使用過。從2008年起卡思黛樂方已經徹底棄用“卡斯特”這一中文名稱,“法國卡斯特兄弟簡化股份公司”是長期以來合法使用的企業字號中文譯名,由于外界一直有混淆兩者概念的聲音,今年3月份則干脆在企業名稱中也棄用“卡斯特”三字,改名為卡思黛樂。
不過,這一場“戰爭”不會因為卡思黛樂的改名而結束。接受完采訪后,殷凱馬不停蹄趕赴北京去參加另一庭審,在這一案子中卡思黛樂成為原告,李道之與商標局為被告,訴求為要求撤銷“卡斯特”中國馳名商標的稱號?!鞍嗵峋茦I主要進口西班牙酒,2008年銷售額才1000多萬元人民幣,‘卡斯特’獲得這一稱號實在是不可思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