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新聞網7月17日訊 近日,晉江電子商務A公司負責人林先生遇到了讓他頭痛的事情:在淘寶天貓商城上他們公司專營鞋子的網店遭到了3起投訴,理由全部是“沒有發票”。想要撤訴,需要給投訴人數千元作為“賠償”。這也讓林先生叫苦不迭。
但實際上,“不開發票”背后,折射出的卻是電商從業者的“僥幸”心理:在競爭日益激烈、利潤空間進一步壓縮的情況下,為了節省成本,不少電商企業或多或少用一些并不正當的方式縮減成本。而這種做法碰上“有心人”,難免就會引出文章開頭的那一幕。
為此,業內人士認為,完善誠信監管體系成為行業進一步發展,電商企業進一步壯大的關鍵環節。
數千元“私了”
晉電商遭遇“發票門”
最近這些天,在晉江做電子商務的A公司負責人林先生遇到了讓他頭痛的事情:在淘寶天貓商城上他們公司專營鞋子的網店遭到了3起投訴,理由全部是“沒有發票”。
“如果投訴生效的話,我們將面臨被淘寶扣18分,扣保證金1萬元的處罰。”林先生告訴記者,在遭到投訴后不久,“三個”投訴人就打來電話表明,這三個投訴都是他一個人用不同的賬號所為,“如果想撤訴,就必須向他的賬戶里匯款2000元‘私了’。”林先生表示,他已向天貓商城申訴該事件。“但通話時沒有錄音,很難抓到證據。”
而同樣的一幕,也在晉江多家經營淘寶天貓商城的電子商務公司里發生。陳埭鎮的胡先生向記者透露,他在天貓商城上經營的店鋪也由于客服和買家說“沒有發票”被投訴。
按照淘寶商城的規定,天貓商家必須開具發票,否則屬于“違反承諾”,買家可投訴賣家。投訴如果判定成立,該店將被扣6分。一旦扣滿12分,店主需支付違約金1萬元,同時屏蔽店鋪7天。
“在得知店鋪被投訴后我們立刻打電話給買家,買家要求我們匯款3000元到一個賬號作為‘賠償’,‘賠償’到位后立刻撤訴。”胡先生表示,雖然他們違規在先,但被要求的“賠償”金額很夸張。
據了解,類似的事件在淘寶天貓商城發生約300余起,業內人士稱之為“淘寶發票門”。晉江電商公司多有中招,不得不為一句“沒有發票”付出慘痛代價。
但當記者問及胡先生,萬一淘寶堅持扣分、罰款和屏蔽商家,他該如何選擇時,胡先生沉默許久后告訴記者:“真到那一步,就沒有辦法了,只有花錢消災,給他匯款‘賠償’,畢竟正常生意不能不做呀!”
節省成本的無奈之舉?
在記者的采訪中,晉江很多天貓賣家對于“同行”被索“賠償”表示“意料之中”。“天貓的規則早就寫著‘不開發票’要被投訴、罰分和扣錢,‘中招’的商家一般都想避稅,屬不正規經營行為。這種不正規經營行為被人盯上是早晚的事情,‘發票門’只是個導火索,不發生也會發生別的‘門’。”在晉江做電商,也在天貓經營著一個店鋪的李健這樣告訴記者。
其實,在“淘寶發票門”中,一方面是“有心人”在瞄著電商企業,鉆著經營者的“瑕疵”。而另一方面,被要求“賠償”的晉江電商們普遍存在著違規現象:為了有效降低成本,他們能不開發票就盡量不開發票。
“當時腦袋一熱,想著能省就省,能不麻煩就不麻煩的心態和消費者說‘開不了發票’的。”當記者問及胡先生,為什么回答“有心人”“開不了發票”時,胡先生把它歸結為“腦袋一熱”。
但有意思的是,在隨后的采訪中,記者發現,胡先生當時“腦袋非常冷靜”。“本來就沒多少錢的商品,而且那個消費者還只要一個,我還要特別為此去開發票,人力成本、時間成本不算錢?”在“腦袋一熱”的情況下,胡先生清楚地核算著他的成本。
在李健看來,被鉆“發票門”空子的商家大部分存在僥幸心理。“僥幸消費者好欺負、僥幸能逃稅、僥幸能不正規經營,這樣的電商企業必然會被淘汰。”業內人士認為,“發票門”對電商行業來說并不是一件壞事。“電商行業越來越完善,越來越正規化,相信經歷此次事件的商家也不敢在‘僥幸不開發票’了。”
“蒼蠅不叮沒縫的蛋。”電子商務觀察員劉孟表示,如果商家能依法營業,開具發票,要求“賠償金”的買家自然無處下手。“商家不提供發票,屬于違背承諾,是違規行為。在違規后,商家沒有采用正常處理程序,才被鉆了空子。”
“企業不該投機取巧,規范做法更有利于企業持續發展。”針對“發票門”事件,晉江市國稅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同時,他還表示,現在無論是個人工商戶,還是企業,領取稅務登記和發票,流程簡單,不需花費企業多少時間精力。
“不少納稅人有誤區,覺得進行稅務登記后,無論網店經營好不好,每個月都需要繳納許多稅款。其實不然,現在都是自主申報,按實計征,根據企業每個月營業額情況來征收稅款,所以電商企業大可放心。以后,我們將通過多渠道宣傳稅收政策,讓企業了解這方面政策,引導企業規范操作。”上述負責人表示。
誠信監管體系亟待完善
到記者截稿之日,天貓商城已發表聲明,目前天貓已成立專門團隊負責處理發票投訴,一旦判定是惡意針對,天貓將根據商家被投訴的發起時間,7天內的所有投訴合并成一筆處理。如果商家已被處罰,仍可通過后續申訴系統向天貓提供憑證,經核實后有望撤銷處罰。但為保障消費者權利,“賣家不開發票將被扣分”的承諾不會動搖。同時,淘寶論壇首頁上還發出如下預警:淘寶規則部提醒天貓商家,商家有義務為買家提供發票,淘寶不鼓勵任何不提供發票的行為。
在業內人士看來,無論是買家利用規則索要“賠償”,還是賣家“不開發票”的違規行為,都是對現在電商環境中誠信體系的考驗。在電商行業中,由于對失信行為監管取證困難,維權者常常會陷入窘境。“在缺乏有力的他律約束之下,誠信缺失問題將會十分嚴重。”據晉江中行律師事務所律師徐中行分析,電商行業缺乏有效監管才使得電子商務誠信缺失問題難以遏制。
“監管難以有效執行,成為促進電子商務有序發展的阻礙。”徐中行這樣告訴記者。“實際上,法律是有的,大的法律都在,但是并不完善。沒有對交易環節的具體問題做出規定。”
而在劉孟看來,營造誠信的電子商務交易環境、督促電子商務參與者誠信參與,離不開相關監管法律法規及制度的支撐。“對電子商務信息服務、交易行為、商品質量及服務的監管包括在對所有商業領域之內,但又不同于現實的商務交易,必須有具體、全面、專門針對電子商務行業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依據。”
其實,針對電商行業的法律法規也在醞釀出臺。近日,由國家工商總局牽頭發起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服務監管條例》已被列入國務院“二類立法”計劃。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立法將從市場準入、信用體系建設、消費維權、案件管轄、網上知識產權保護、新興業態、跨境交易、網絡不正當行為、“秒殺”(限時限量促銷)等網絡新興行為9大方面落實條例。
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泉州分部主任杜文暉認為,促進相關監管機構間的信息交換、業務協同顯得十分必要,“比如消費維權體系向電子商務領域延伸,這將成為很重要的一個步驟。”
■記者 張云辰 黃小環
[編輯:朱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