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并遵守相關規定。
2021年1月,購買福州陽光城翡麗云邸的業主表示,他于去年11月就已向開發商繳納約15萬元的首付款。但是,截止目前,開發商不僅表示不能網簽,還催業主補齊首付款。從法律層面來看,不能網簽意味著無法判定房屋的所有權,將有可能出現"一房多賣"的情況。
陽光城翡麗云邸是由陽光城集團開發的項目,除了福州陽光城翡麗云邸,陽光城集團在鄭州開發的麗景公館項目也曾面臨無法網簽的問題。
除了上述無法網簽的問題之外,陽光城集團在西安開發的陽光城麗茲公館精裝修變"驚裝修",并且在工程驗收不合格的基礎上交房。
而西安的陽光城PLUS原計劃于2019年12月30日交房,但因延期交付,業主便開始投訴維權,在業主收到第3份延期交房通知的情況下,對確切交房的時間仍舊沒有說明。除此之外,還有西安陽光城翡麗曲江延期交房并拒絕支付違約金,鄭州陽光麗景灣逾期交房等事件發生。
除了延期交付,鄭州陽光城麗景灣在不具備交房資格的前提下,強制業主先交物業費,在簽字收房后才可看房,而且,是在小區沒有竣工驗收備案表的情況下強制業主收房。
不僅如此,陽光城集團的項目還曾被爆出違規更改建筑用途。廈門日報房周刊曾報道廈門同安區陽光城翡麗海岸項目在銷售時,開發商宣傳的戶型圖、樣板間及置業顧問說辭等均為"商住兩用"產品,然而交房當日,在房屋交付標準為兩層且帶有排煙、下水、衛生間等居住設施的情況下,卻意外得知房屋的用途為辦公。
近年來,房地產質量問題頻發,交房時也頻繁遭遇業主維權行為。陽光城集團在業務加速增長的同時,如何切實地保障項目建設的質量問題,加強流程的規范性,保障購房者的利益,應當是企業在未來發展中需要重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