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基金就是物業維修基金,物業維修基金是指大修更新儲備基金,是專項用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期滿后大修、更新、改造的資金。公共部位是指建筑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壓、電梯、天線、供電線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物業維修基金在性質上屬于專門用于特定目的而設立的專項基金一類,即它是專門用于對物業共用部位進行大的維修保養、保值增值目的而轉向籌集、獨立核算的資金,其產權屬于全體業主。也有人將它稱為“房子養老金”。
維修基金是必須要交的,根據財政部和建設部聯合發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共房屋維修基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后,會轉到業委會去保管。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和物業費有什么區別?
1、費用的使用所有權不同。
房屋的公共維修基金是業主正式入住前一次性繳納的,入住后沒有特殊情況不需要再次繳納。這筆費用由成立的業主委員會或者社區所在地的房管局統一保管,但是使用所有權在業主。只有在房屋的保修期滿或者是社區房屋大修時才能使用,使用時,需要獲得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才可以使用動工。
物業費是業主入住小區后按每月或者每季度繳納,這筆錢使用所有權在物業公司,業主不能以任何理由無故拖欠物業管理費。如果物業費征收不合理,或者物業公司服務與簽約合同不符,業主委員會可以開會決議物業公司的去留。
2、費用的使用流程不同。
公共維修基金的所有權是權益業主,所以想要使用這筆資金,必須獲得業主們的同意。具體的流程是,向業主委員會提出申請,然后通知全體業主,如果獲得了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的話,那么經過審核和批準之后,才可使用劃撥的資金。
物業費則是社區日常的維護與管理,如果社區的公共部位是一些小修小補,物業公司可以直接使用這筆費用對社區進行維修和維護。
3、使用范圍。
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用于屋面防水、電梯大修、外墻等大規模維修,日常維修不準動用,一般質量合格的房子幾乎15~20年都用不著。
物業費一般用于清潔衛生費用、綠化養護費用、秩序維護費用、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及維護費用等,屬于日常維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