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并遵守相關規定。
案例3:辦按揭才發現樓齡太長申請貸款年限受影響
2016年9月,某中介公司向林女士推薦了位于越秀區的一套樓梯樓房屋。
看樓過程中業主高某告知林女士其不是該房屋一手業主,根據1998年購買該房屋時的印象,樓齡應在1995年前后,雙方最終確定以325萬元的價格簽了交易合同,林女士支付8萬元定金給業主,及支付部分中介費3萬元。
之后,林女士委托按揭公司辦理按揭手續,卻被告知經產權查冊,該房屋建筑時間是1990年,無法申請20年的公積金貸款,僅可申請15年的商業貸款。由于商業貸款年限短、利息高,月供比原計劃高出不少,林女士無法承受。
經與業主協商,業主同意解除合同并退回部分定金4萬元。林女士認為在委托中介公司尋找房源時,就已告訴自己要辦理20年的公積金貸款,簽約時經紀人楊某又承諾一定可以辦理,如今被迫解約中介公司有很大責任,故要求退還中介費及賠償損失的定金。
而中介公司認為林女士現場查驗過房屋及房產證,且公司從未做過一定可辦理20年公積金貸款的書面承諾,現在無法交易不是中介公司的責任,故不愿退還中介費及賠償定金。多次協商無果,林女士狀告中介公司。
案例分析
協會分析認為,公積金貸款對房屋建筑結構、建筑時間的要求較商業貸款更高。購房人如需按揭購房,建議認真核實房屋建筑結構、建筑時間等信息,對于房產證中未記載的信息,可前往房管部門進行產權查冊,切勿在未核實的情況下簽署合同。
根據《廣州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中介公司應當在簽約前協助辦理產權查冊,以進一步核實房屋各項自然狀況及權屬狀況等,以避免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