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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江新聞網2月6日訊 近日,晉江市長專線辦接到了這樣一件特別的咨詢件:陳先生是一名在晉江生活的臺灣人,他在晉江市寶龍小區有一套用臺胞證登記的商品住房。日前有一名國籍沙特阿拉伯的外國人想向他購買這套房產,為此,陳先生向市長專線咨詢這種情況能否過戶,如果可以,雙方需要準備什么相關材料?
當前,晉江正在全力打造國際化創新型品質城市,外國人安家晉江或成為未來的一個普遍現象。昨日下午,記者從晉江市住建局了解到,陳先生所反映的情況是可以過戶的。簡言之,無論賣方來自哪個地區,需要提供的證件為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轉讓方婚姻狀況證明原件;而無論買方來自哪個地區,只需持身份證明原件,由雙方共同到晉江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辦理房屋交易備案業務,具體辦理程序可到晉江市行政服務中心住建局窗口咨詢。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陳先生是臺灣人,其婚姻狀況證明需根據未婚、已婚、離婚,以及在港澳、臺灣等地區登記結婚的不同情況,提供相關婚姻狀況證明。
“這種過戶手續能否委托他人辦理?”答案是肯定的。代理人可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供經公證的委托人身份證明和婚姻狀態證明復印件、授權委托公證書原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等材料申辦。然而,不同地區出具的授權委托公證文書需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認證,才可委托他人辦理。
(記者_林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