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洛江區也出臺購房財政補貼政策啦!
繼鯉城、豐澤、晉江、惠安、石獅、泉港等縣區紛紛出臺購房新政后,近日,洛江區下發的《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從2016年12月24日至2017年12月24日,在洛江區購房,可享受財政補貼。
具體內容如下:
一、落實適度的財政補貼政策
1.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三個月內,單位和個人(家庭)在洛江區范圍內購買商業、辦公用房及車位、車庫(不包括二手交易)的,可享受購房款總額2%的財政補貼;單位和個人(家庭)在洛江區324國道以北范圍內購買商品住宅(不包括別墅、二手交易)的,可享受購房款總額1.5%的財政補貼;單位和個人(家庭)在洛江區324國道以南范圍內購買商品住宅(不包括別墅、二手交易)的,可享受購房款總額1%的財政補貼。
2.購房人持身份證件、銀行賬戶、購房發票、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等材料向區住建局提出書面申請。區住建局核實后定期匯總上報區政府,經區政府審批后,區財政局按照審批結果將購房補貼撥付給區住建局,由區住建局轉入購房人個人賬戶。補貼申請時限截至2017年5月1日,逾期未申請的視為放棄購房補貼。
二、鼓勵大學畢業生在洛江區購買商品房
1.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或留學回國人員取得學位證書五年內(國內畢業生以學位證書上注明的時間為準,留學回國人員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上注明的時間為準)在洛江區范圍內購買首套獨立產權商品房的,按照學士3萬元、碩士5萬元、博士8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財政補貼。享受以上財政補貼的購房人,不再享受我區其他引進人才購房補貼政策。
2.符合上述條件的購房人持身份證件、銀行賬戶、購房發票、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學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向區住建局提出書面申請。經區住建局核實購房情況、區人社局核實學位情況后,由區住建局定期匯總上報區政府,區政府審批后,區財政局按照審批結果將購房補貼撥付給區住建局,由區住建局轉入購房人個人賬戶。
三、給予購房者子女就學優惠措施
1.企業因發展需要一次性團購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品房(含商業、辦公用房),可向區教育局協商解決企業員工子女入學問題,區教育局根據企業員工子女的入學需求,統籌安排公辦小學入學。
2.購房人購買商品住房后,若未遷移戶籍,區教育局憑居住證和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實際情況處理:如果該片區內有學校且學位額充足,由區教育局安排其子女在片區內學校入學;如果該片區內有學校但學位額不足,由區教育局統籌協調安排就近入學。
3.區教育局要調查了解各片區教育資源配套,若該片區內無學校,且就近學校學位名額也不足的,應主動與相關部門協調,依據教育部、住建部關于新建小區必須配套建設公辦小學、幼兒園的相關政策,完善該片區的教育功能,或提請區政府抓緊謀劃引進優質教育機構落地。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內建設的學校也可探討與片區內的優質學校捆綁辦學。各相關房地產開發公司要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及時與區教育局聯系,協調解決購房者子女入學事宜。
四、促進商業、辦公用房銷售
1.對于參照成套住宅設計(有廚房、衛生間等)的商業、辦公用房項目(如SOHO),用水、用電按實際使用功能進行收費;房屋裝修入住后,作為居住使用的,經供水、供電部門現場勘查確認、批準,按民用水、電標準計費;在技術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引進燃氣入戶。
2.購買參照成套住宅設計的商業、辦公用房(如SOHO)作為住宅使用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且實際居住一年以上,根據實際情況處理購房人子女入學問題:如果該片區內有學校且學位額充足,由區教育局安排其子女(一個名額)在片區內學校入學,每套房五年內安排一個名額;如果該片區內有學校但學位名額不足,由區教育局統籌協調安排入學。
五、推動房地產業轉型升級
1.鼓勵、推動房地產企業開發建設精裝修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項目整體推行精裝修的,選聘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時可由開發企業參照相關規定采取邀請招標。實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升級與新建商品住房精裝修開發業績掛鉤,對開發新建商品住房精裝修的開發企業優先扶持升級,參與評優評先的,優先予以考慮;在房地產資質年度檢查中,優先列入綠色通道辦理。
2.嚴格執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化解商業辦公房地產庫存的通知》(閩政辦〔2016〕108號),在符合城市規劃發展和整體布局的前提下,結合轄區實際情況,一事一議,優化開發用地供應,逐漸打通商業辦公房地產庫存轉換通道。
3.轄區房地產企業要立足市場實際,尊重市場規律,服從政府宏觀調控,依法、依規經營,保證建設項目按時、按質完工,按合同約定時間交房,不哄抬房價,切實維護市場秩序。
六、提升住宅小區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區國土、規劃、住建等職能部門以及各相關片區指揮部、各國有開發公司要切實加強溝通、協調,積極爭取在新區建設和舊城改造中,留足教育配套用地,將中小學、幼兒園納入整體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用足用活用好優質教育資源,通過整體遷建、創辦分校、集體化辦學、合作化辦學等形式,將名校名師等優質教育資源向新建住宅小區延伸。要科學設置商業服務設施,做到設施合理布局和業態合理配置。要把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作為政府的主要責任,重點解決好就學、就醫、健身、文娛、出行、養老、安全等居民關注的問題,完善住宅小區配套條件,營造宜居宜商宜業環境。
七、其它事項
1.本《通知》所稱購房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時間為準,購房款總額為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注明的總房款。
2.本《通知》規定的購房補貼,購房人可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擇,但不得重復享受。
3.本《通知》實施前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注銷后再由原購買人或其家庭成員重新購買同一套房屋的,不享受本《通知》規定的補貼政策。
4.本《通知》實施期間,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并已領取購房補貼的,若申請注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應在注銷前全額退還已領取的購房補貼。
5.本《通知》由區住建局負責解釋。
6.本《通知》自2016年12月24日后開始施行,有效期一年。
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