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前購買首套房、首改房的市民均可享財政補貼
昨天,記者從石獅市有關部門獲悉,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石獅市于今年4月28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六個月的購房財政補貼政策,將繼續延長六個月。即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17年4月27日止。市民在此之前在石獅購買首套房、首改房,最高可享受購房款總額3%的財政補貼。
據悉,石獅市目前執行的購房財政補貼政策的依據是《石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獅政辦[2016]50號)和《石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補充通知》(獅政辦〔2016〕71號)。前者規定:自本政策文件執行之日起6個月內,市民購買首套房、首改房,可享受一定的財政補貼。購買首套房、首改房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補貼購房款總額的3%;購買144平方米以上首套房(低層住宅除外)的,補貼2.5%;購買144平方米以上首改房(低層住宅除外)的,補貼2%。對于已經享受新市民積分購房補貼的,不再重復享受補貼。后者規定: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或留學回國人員獲得學位五年內在石獅市購買首套房的,學士、碩士、博士可分別享受3萬元、5萬元、8萬元的財政補貼;個人首次購買辦公、店鋪、商業等商服用房,可享受購房款總額1.5%(補貼總額不超過3萬元)的財政補貼。
市國土規劃和房產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石獅市出臺購房財政補貼政策,其目的是為了貫徹落實省、泉州市有關文件精神,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從近半年的執行情況看,政策出臺的效果很好。統計顯示,2016年1~9月份石獅市商品住房累計銷售面積60.5萬平方米,同比去年增長35.1%,累計銷售金額46.72億元,同比去年增長52.68%。財政補貼政策出臺后的月均銷售量為6.73萬平方米,同比去年增長35.4%。鑒于去庫存仍是當前房地產市場的主基調,我省范圍內多個兄弟縣市都延長了購房獎勵補貼政策執行期限,同時,石獅市有很多市民由于各種原因來不及在半年政策周期內購房,也在呼吁延長政策執行期限,因此,市政府研究決定,繼續將購房財政補貼政策延長六個月。
(記者 吳漢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