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來自泉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消息,從今年11月23日起,泉州全面開通跨行委托逐月提取還貸業務。開通跨行委托逐月提取還貸業務的銀行從此前的工商銀行和農業銀行,擴展至中國銀行和興業銀行。
那么,委托逐月提取還貸申請要符合什么條件?提供哪些申請材料?如何辦理?本報記者咨詢了泉州住房公積金12329熱線,為市民答疑解惑。
計劃提前
跨行逐月還貸全面開通
住房公積金委托逐月提取還貸業務是管理中心推出的一項便民、利民的舉措,為中低收入家庭減輕房貸負擔發揮了積極作用。
據了解,泉州承辦公積金業務的5家銀行分別是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和興業銀行。從2010年3月起,泉州開始試點建設銀行同行還貸,過后陸續開通工商銀行、農業銀行等不同銀行間的跨行逐月提取還貸業務。
今年11月16日起,在試運行的同時陸續受理業務。經過一段時間的試運行發現,跨行逐月提取還貸業務的工作情況穩定,各方面條件已比較成熟,泉州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決定將全面推廣的時間由原計劃的明年1月1日提前至本月23日。
如何辦理
跨行委托逐月提取還貸?
據了解,此次跨行逐月提取還貸業務,仍然沿用原有的業務流程及申請表格。
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請這項業務?泉州住房公積金12329熱線工作人員介紹,根據《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管理實施意見》 (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的規定,委托逐月提取還貸的申請對象為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并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含配套個人住房組合貸款),貸款本息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的主借款人(即在借款合同上簽字或簽字在前的職工),借款人配偶、子女及雙方父母(除主借款人之外的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為正常)。主借款人的賬戶為封存狀態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配偶或其他申請人可單獨申請辦理逐月提取還貸業務。
申請條件包括,(一)申請逐月提取還貸時,逐月提取還貸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正常,無停、緩繳情況。(二)申請逐月提取還貸時,該筆貸款必須正常還款兩個月以上,且信用良好,申請時該筆貸款無逾期。(三)申請人在申請辦理逐月提取還貸業務時,其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里的應留足6個月(含6個月)以上的繳存額度。
泉州住房公積金12329熱線工作人員介紹,委托逐月提取還貸申請材料包括:(一)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二)申請人為主借款人配偶的,應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申請人與主借款人是父母或子女關系的,應提供父母子女關系證明;(三)經單位蓋章的《委托逐月提取還貸申請/變更表》;借款合同原件,如借款合同原件丟失的,應提供由貸款經辦銀行蓋印確認的復印件;(五)申請辦理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沖還配套個人組合貸款中商業性貸款的,同時應提供經貸款銀行出具的該筆貸款還款明細清單。
如何辦理委托逐月提取還貸?泉州住房公積金12329熱線工作人員介紹,如果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與貸款在同一管理部的,申請人持經所在單位初審,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的《委托逐月提取還貸申請/變更表》到管理部業務窗口辦理,管理部經辦人員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和相關表格當場給予審核并打印《公積金沖還貸受理確認表》,并與主借款人簽署《委托逐月提取還貸協議書》。管理部在委托提取日(每月15日,節假日順延),根據委托銀行返回的上月還款信息,從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資金,劃轉到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內。
泉州住房公積金12329熱線工作人員補充道,如果申請人公積金繳存與貸款在不同管理部的:主借款人持經所在單位初審,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的《委托逐月提取還貸申請/變更表》到貸款管理部業務窗口辦理,管理部經辦人員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和相關表格當場給予審核并打印《公積金沖還貸受理確認表》,并與主借款人簽署《委托逐月提取還貸協議書》;申請人持《公積金沖還貸受理確認表》及相關申請材料到繳存管理部業務窗口辦理提取手續;管理部在委托提取日(即每月15日,節假日順延),根據委托銀行返回的上月還款信息,從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資金,劃轉到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內。
(記者_陳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