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網-泉州晚報訊 按照省住建廳統一安排,我市進一步升級保障房管理系統,目前系統已測試完畢,將從今日開始在全市范圍內正式啟用。
新系統的啟用,將為群眾搭建方便、有效、廉潔的配置平臺,實現保障性住房需求登記、申請審批、選房管理、項目建設與房源管理、統計與分析管理的信息化運作。新系統新增了監管核查環節,將系統申請、審核、分配的6個環節32個節點的關鍵流程數據,實時傳送至福建省權力運行網上公開系統、福建省配租配售監管信息系統。省紀委、住建廳、監察廳將按照“業務公開、過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的原則,對相關數據進行實時監管,確保保障性住房分配操作程序化、流程公開化、風險可控化、痕跡數據化、監控實時化。
新系統覆蓋住房保障家庭的申請受理、審核、公示、分配、退出、監督等管理。通過與公安、工商、稅務、房產、民政、人社、公積金等部門的聯網互通,掌握保障家庭的成員、收入、財產、房產等的動態信息,及時對保障對象家庭資格進行相關信息審核。
申請方式
新系統正式啟用后,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對象,可采取以下兩種方式申請受理:
1.登錄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首頁→網上辦事→在線系統→保障性住房申請,自行注冊填報信息并上傳相關電子版申請材料后,打印《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請表》并帶相關申請材料到戶籍(工作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受理提交申請。
2.下載《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請表》(公共服務→保障性住房→表格下載),填寫完整相關信息并帶相關資料(紙質材料及其電子掃描件)到戶籍(工作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受理提交申請。
提交材料
申請住房保障的家庭,應提交相關材料:1.按要求填寫的《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請表》;2.戶口簿、家庭成員身份證、婚姻證明(未婚證明、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調解書等);3.住房情況證明;4.收入證明;5.非本地戶籍的家庭應提交《居住證》、繳納社保證明材料;6.符合優先配售(租)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
申請家庭提交的材料應分類逐份進行掃描或拍照,形成電子申請材料,自行上傳系統或提交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上傳系統,便于上級部門對申請材料及審核情況進行監督。
部門提醒
5月20日之前在舊泉州保障房管理系統登記住房保障需求,但未到社區提交相關申請資料的申請家庭,應在泉州保障房管理系統中重新注冊、填寫需求信息,并按流程到街道辦事處(鄉鎮)受理提交。
(記者 王朝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