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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讓符合相關前提條件下的農村集體經營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小產權房這個老話題因此再度成為社會的新熱點。成都市國土局昨日做客《成都面對面——政風行風熱線》節目時再次強調:小產權房是違反現行法律法規的違法建筑。
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對今后的城鄉用地市場意味著什么?市國土局政策法規處處長姚樹榮在節目中表示,它最主要體現在國家打破城鄉二元的土地管理制度的決心更大、速度更快,真正進入了實質的行動階段。成都作為國家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上,已取得一定的改革試驗和做法:第一是必須農民自愿;第二要符合規劃;第三要依法取得;第四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以出讓、租賃、出資、入股、聯營、抵押等方式進行流轉;第五我們的集體建設用地可以用于工業、商業、服務業、旅游業,“但有一例外就是不能用于商品住宅開發。”
姚樹榮明確指出,小產權房不僅是違反現行法律法規的違法建筑,更會對涉入其中的群眾帶來很大危害后患,從目前來講,無論建設、銷售還是購買小產權房,都得不到法律保障。成都商報記者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