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常州7月11日電在近期土地市場升溫、“地王”與“退地”頻出之際,“圈地”和“囤地”現象再次受到重點關注。
中國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胡存智11日在江蘇省常州市透露,近期官方發現土地市場中存在供地者和用地者達成默契,通過違規出讓等手段,導致大量土地囤積在用地者手中,長期不開發或開發不足。鑒于此,國土部選擇了可能存在上述情況的“特殊”地塊284宗,進行調查分析。
胡存智是在出席當日“全國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工作現場會”時透露上述信息的。他表示,為防止企業“囤地”、“圈地”等拿地而不開發的行為,國土部已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了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并計劃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運行。
據了解,該制度旨在加強對建設用地供后開發利用進行全程監管,也是官方職能由“重土地審批、土地供應”向“重全程監管”轉變的一個體現。2012年國土部選擇常州、海寧、合肥、東莞等6個城市作為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試點,獲取經驗。
胡存智介紹稱,該巡查制度主要包括建設項目跟蹤、項目信息現場公示、價款繳納提醒、開竣工預警提醒、開竣工申報、現場核查、閑置土地查處、建立誠信檔案八方面內容,以實現對土地出讓后全過程的監管和對開發企業的督促。
事實上,為整治“囤地”問題,盤活土地存量,中國官方去年7月出臺《閑置土地管理辦法》。其中規定,出讓后未動工滿一年的建設用地可被視為閑置,并可按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的20%征閑置費;而國有建設用地閑置滿兩年則可無償收回使用權。
在當日下午的媒體通氣會上,國土部土地利用司市場處處長王薇透露,截至今年5月31日,中國全國閑置土地3.55萬公頃,其中房地產閑置土地1.07萬公頃,均比去年同期下降近五成。
新制度試點之一安徽省合肥市的國土資源局局長高國忠表示,在當地一旦出現土地違約情況,開發企業將在兩年內不能參與拿地拍賣。在全程監管下,合肥市要求工業用地3個月內開工、房地產用地4個月內開工建設,有效縮短以往從開發到供應的周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