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就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發布通知,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臺并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消息一出,炒房客們急了,大批房爺房叔都急著開閘放水呢。媒體報道,沿海一座城市,原價1萬3一平方米的房子,有人9000多元就買到了,而房東正是一位公務員,據說正是因為手中有多套房子,怕以后實名制以及收房產稅,所以打折拋售。
這場甩賣大戲里,觀眾們想看到的不僅只有房價的應聲下跌,還有多少個房爺房叔房嬸們從此無所遁形了??墒牵绻u個房子就能平安把這場風波度過了,那自然不是社會幸事。所以,房產統一登記以后,民意更期待的是能否利于反腐。
雖然政策推出的初衷不是為了反腐,但是客觀上,它起到了讓官員財產透明化的作用。這意味著,貪官們最大的非法財產體現終于有了一個可以全國查詢的平臺,不管對不對外公開,這項政策都能起到讓官員的財產無處遁形的作用。老百姓不能查不代表你的官場競爭對手沒辦法查,也不代表紀監部門不能查。官員們急著出逃,那監管部門也不能閑著,平時的反腐線索不好找,這個時候也許比比皆是;房子沒了,錢還在,錢的流向也是線索,監管部門想知道還是比較容易的,那么眼下正是迫切需要的時候,監管部門能不能主動點把好這道門?房子賣了,交易紀錄是不可能被刪除的,那么,統一登記房產,能不能把過往的交易記錄也一并放在網上?這樣既能堵住二套房的漏洞,也能堵住賣房出逃的后門,以便對非法財產進行事后追溯。還有那些有兩個以上身份證,變換著馬甲買房賣房的,乘這次房產統一登記的機會,是不是也順便給搞搞清楚了。
原來各自為政,信息隔絕,監管者很難查到遠在千里之外的另一個城市的房產信息,現在只要點點鼠標就能做到,監管的漏洞再也不是借口了,那么你到底是做還是不做?
在制度完備的社會里,官員賣不賣房其實不重要,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光賣房子還不足以將黑錢漂白,不管他怎么隱藏,總有蛛絲馬跡可以查到。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帶來的制度紅利遠遠不只遏制幾個炒房客那么簡單,實施得好,是能推動社會治理結構的轉變的,關鍵在于我們有多大的意愿推動這樣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