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盡快出臺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
保監會網站11日消息,近日,保監會副主席梁濤在第十屆保險公司董事會秘書聯席會議暨保險行業協會公司治理專業委員會2016年年會上表示,保險公司治理監管工作已開展十個年頭,要堅持不懈,繼續完善規則體系建設,規范和改進監管方式,增強保險公司治理有效性。盡快出臺《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保險公司章程指引》,從源頭對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明確要求。
梁濤表示,保險公司治理改革已經進入了攻堅期和深水期,必須以更深入的思考、更前沿的認識和更有效的手段,扎實推進公司治理監管工作。當前,保險行業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不斷提升行業競爭力,保險市場運行總體平穩,穩中有升,穩中有好。2016年前8個月,全國保費收入近2.3萬億元,賠付支出6901億元,行業總資產達到14.48萬億元,資產規模和抗風險能力顯著提升。保險行業不斷夯實保險公司治理的基礎建設,保險上市公司治理連續多年保持“中國上市公司治理指數”較高水平,按行業類比,常年治理指數位居上市公司第一。全系統要深刻認識保險公司治理監管在監管體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深刻認識加強公司治理監管符合現階段我國保險市場對監管適應性的要求,對防范化解我國保險市場風險有很強的針對性,與保險監管體系建設的目標和方向相一致,有助于增強我國在構建現代國際保險監管體系中的話語權。
梁濤表示,要做好保險公司治理監管規劃,不斷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一是加強制度建設,研究修改《關于規范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建立一整套相對完備的具體實施規則,形成系統性的規則體系;盡快出臺《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保險公司章程指引》,從源頭對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明確要求。二是嚴格關聯交易監管,修訂完善《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建立關聯交易行為全鏈條審查問責機制,遏制相關風險。三是完善獨立董事制度,修訂《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探索獨立董事產生機制、占比、薪酬管理和考核等相關內容改革。四是繼續加強現場與非現場監管,確保各項制度落地實施,持續有效運行。記者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