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發展民營金融機構 放寬小貸公司資本約束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民建山東省委常委宋心仿
近年來,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支持新型金融業小額貸款公司發展的政策,促使新型金融業小額貸款公司從無到有得到了長足發展。但也應看到,小額貸款公司在運營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問題:
在納稅方面,稅負過重,盈利能力低。目前小額貸款公司納稅包括5.56%的營業稅及附加稅、25%的企業所得稅以及自然人股東20%的股東分紅個人所得稅,稅負約占營業收入的30%,遠遠高于其他銀行機構。這不僅挫傷了股東進一步增資擴股的積極性,也無法促進小貸公司將信貸投向收益低、風險高的“三農”領域。
在風險控制方面,征信系統缺位,風險難控。小貸公司無法進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在審核貸款時,難以掌握客戶抵押物抵押信息以及個人信用記錄等,給小貸公司的經營帶來較大風險。
此外,小貸公司在自身管理上缺乏經驗,普遍存在管理不夠規范、利息偏高等問題,而相關部門對其監管不夠,未能盡到監管、糾正責任。這些都有待改進。
金融是現代經濟發展的助推器。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要加快發展民營金融機構。如何加快發展,建議如下:
激活民間資本,擴大資金規模。采取政府政策扶持、建立多元化融資渠道等措施,激活民間資本;大力發展包括發行股票、債權和資金信托等直接融資方式,加速產業資本化、資產證券化;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機構,擴大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
放寬資本約束,提高融資比例。提高小貸公司注冊資金和銀行融入資金的比例,適時引導小貸公司擴股增資,適當提高從銀行融資的比例上限;允許和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向國家政策性銀行進行批發性貸款,建立小額信貸基金,負責批發資金給小貸公司,有效解決小貸公司后續資金不足的問題。
加大稅收優惠政策和獎勵政策。進一步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的管理和支持,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的金融機構性質,加大對小貸公司的稅收優惠政策和獎勵扶持政策,使其在金融維權、稅收優惠等方面與銀行業等正式金融機構享受同等待遇。
完善風險控制機制,防范金融風險。國家相關部門應積極協調各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利用信息網絡技術搭建金融信息服務平臺;開放征信系統,引導小額貸款公司盡早加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疏通辦理房產、國土抵押登記的渠道,落實各項政策扶持措施,切實減輕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負擔。
首批自擔風險民營銀行有望下半年推出 或先鎖定2家 2013-08-07 | |
人大代表建議“關注民營金融機構發展” 2013-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