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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則上高校每年新設高職專業點不超5個

          www.phatpiticom.com  2016-09-26 16:44  來源:福建省教育廳
            

          高校原則上每年新設高職專業點不超過5個,連續3年不招生的專業點,應及時撤銷。省教育廳日前印發《福建省高等職業教育(??疲I設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對專業設置條件與要求、專業設置程序等作出明確規定。

          根據《細則》,高校依照相關規定要求自主設置和調整高職專業,重點增設新興產業相關專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相關專業,收縮、撤銷落后產業相關專業,提高專業結構與產業結構、社會需求的契合度。高校高職專業建設規劃以每3年為一個規劃期,實行備案制。

          高職專業設置實行備案制,但新設國控專業須依法經過審批。專業設置備案或審批工作每年集中進行一次。“全國職業院校專業設置管理與公共信息服務平臺”提供本項工作的管理與公共信息服務。

          高校設置高職專業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有詳實的專業設置可行性論證報告,內容應包括人才需求分析和預測、專業建設基礎等。

          (二)有科學、規范、完整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相關教學文件。人才培養方案應符合教育部公布的《高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和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

          (三)有完成專業人才培養所必需的教師隊伍和教學輔助人員,其中專任教師中須有高級職稱專業教師,且“雙師型”教師應具有一定比例;

          (四)具備開辦專業所必需的經費和校舍、儀器設備、實習實訓場所、圖書資料等辦學條件;

          (五)有保障開設本專業可持續發展的規劃和相關制度。

          高校出現下列情形的應調減該專業招生計劃或停止招生,并對該專業點進行整改:

          (一)辦學條件嚴重不足、教學管理混亂、教學質量低下;

          (二)人才培養明顯不適應社會需求,就業率連續2年低于60%、對口就業率連續2年低于50%;

          (三)須參加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應屆畢業生考試通過率連續3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連續3年不招生的專業點,高校應及時撤銷。

          標簽:原則上 高校 每年 新設 高職
          責任編輯:吳擇陳寶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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