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開展選派教師赴菲律賓任教活動
www.phatpiticom.com 2014-03-12 14:30 來源:晉江市教育局
日前,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轉發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關于選派教師赴菲律賓任教的函》(閩僑文宣函〔2014〕2號),選派幼教教師赴菲律賓任教。
本次選派幼教教師的基本要求要有較高的思想覺悟,吃苦耐勞,勇于奉獻,善于溝通;業務精通,教學經驗豐富;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兩年以上工作經歷,并持有教師資格證書(或對外漢語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二級甲以上,粗通英語;身體健康,無嚴重病史。外派教師教授幼兒漢語,除直接從事一線教學外,兼顧培訓當地教師。任教時間1年,自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自實際離境之日起算)。外派教師的國內職務及工資等事宜,按福建省海外華文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海外華文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閩華教[2006]1號文)的有關規定辦理。國僑辦對派出教師的學校,按每人每月予以2000元人民幣的補貼。有意向的教師可認真研讀,并于3月20日前與教育局人事科聯系。
標簽:選派|教師|菲律賓
責任編輯:王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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