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國家質檢總局召開《2016年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發布會。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12月25日,累計實施缺陷汽車召回1295次,涉及車輛3668萬輛。自2013年《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以來,汽車召回數量明顯增加。2013-2015年連續三年突破500萬輛,2016年首次突破1000萬輛,達到1132.56萬輛,同比增長103%,創歷史新高。
圖1 2004-2016年我國汽車產品召回數量(注:2016年數據截至12月25日)
經統計,2016年缺陷汽車召回工作主要有3個特點。首先,召回數量首次在一年內突破千萬輛大關。從召回數量看,從2004年至2013年,經過9年時間累計召回數量達到1000萬輛;從2014年至2015年,兩年累計召回數量達到1000萬輛;2016年僅一年時間,召回數量已經超過1000萬輛。
圖2 2016年我國汽車產品各總成召回數量(注:數據截至2016年12月25日)
同時,引發召回的缺陷問題比較集中。從召回涉及的缺陷問題所在總成來看,召回數量排名前三位的分別是氣囊和安全帶問題召回64次,涉及數量最多,為643.02萬輛;其次是發動機問題召回28次,涉及數量241.98萬輛;再次是車身問題召回29次,涉及數量85.29萬輛,位居第三位。
此外,保障消費者權益效果更加明顯。據不完全統計,2016年截至目前,全國各個汽車生產企業為消除車輛缺陷投入召回活動的直接經濟成本超過210億元,為廣大消費者消除了大量的安全隱患,同時也相當于為消費者預防了超過210億元的經濟損失,有效保障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近年來,質檢總局不斷強化召回監管力度,采取多項措施督促企業依法履行召回義務。強化行政約談和缺陷調查措施,督促企業認真履行召回義務。行政約談和啟動缺陷調查是有力推動召回工作的重要措施。汽車召回從2014年開始突破60%,達65%后,2015年為64%,2016年上升到75%以上。2016年在汽車召回監管工作中,質檢總局組織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積極收集產品缺陷線索,開展信息分析、故障勘察、試驗驗證、專家論證、缺陷研判等技術工作。針對社會影響較大的重點案例,質檢總局組織約談大眾、通用、高田公司等相關生產企業負責人4次,在質檢總局缺陷調查和約談的推動下,有效監督并促使一批生產企業依法主動實施召回。
在今年全部汽車召回活動所涉及的1132.56萬輛車輛中,851.84萬輛是在質檢總局啟動缺陷調查情況下實施的,占全部召回數量的75.21%。2016年總局執法司組織了17家省局對生產企業的汽車召回活動進行了監督檢查,檢查范圍覆蓋了生產企業和召回實施場所。 (趙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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