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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個人汽車消費貸款中存在諸多不規范行為,平安銀行被責令整改。平安汽車消費金融部泉州分部將停止在泉州地區辦理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業務。
今年3月,晉江法院分析2015年受理的近百起平安銀行泉州晉江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發現該行在個人汽車消費借貸存在諸多不規范行為。經辦法官介紹,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貸款資料審查不嚴,存在偽造簽名、隨意簽名等現象,如一起夫妻共同借貸中,經鑒定發現妻子的簽名并非本人書寫;抵押物未登記或者登記他行,抵押物未向登記機關登記,或者為了滿足客戶在其他地區辦牌需要,將抵押權人隨意登記為其他支行;貸款對象遍布省內多地市,輻射范圍包括泉州、福州、莆田、漳州等地,不利于法院對借款人的資信調查審核;貸款款項挪為他用,以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形式申請貸款,但貸款款項用于裝修、經營等;內部管理不規范,檔案無專人管理,業務人員可隨意接觸、使用,常出現該行提供的證據原件與復印件不符合,借據原件丟失等現象。
隨后,晉江法院向中國銀監會泉州監管分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對平安銀行加強行業監管。
中國銀監會泉州監管分局收到司法建議書后高度重視,責令平安汽車消費金融部泉州分部停止在泉州轄區辦理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業務,嚴禁在非平安銀行營業場所使用“平安銀行汽車消費金融”等相關字樣招牌對外營業、宣傳。
此外,中國銀監會泉州監管分局還責令平安銀行泉州分行向平安總行反映相關問題,并協調平安總行對泉州分部個人汽車消費借貸進行整改,并于4月30日前行文報告泉州銀監分局。針對法院反映內部管理不規范問題,要求泉州分行切實加強印章管理,對非本行業務嚴禁使用本行分支機構印章對外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陳凱思 尤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