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公安部關于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公安部令第139號)和《關于機動車駕駛證自學直考試點的公告》正式實施,標志著駕考改革系列措施如期落地,社會關注的小汽車自學直考、自主約考、異地考試辦證、放寬殘疾人學車考證等改革措施正式施行。
駕考改革是貫徹落實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舉措之一,是主動適應當前駕駛人快速增長的發展形勢,順應群眾呼聲、規范管理的客觀需要。此項改革堅持以問題為導向、以改革為動力,堅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開放競爭、公正廉潔的原則,圍繞促進開放駕培市場競爭、駕駛考試公平公正、服務管理便捷高效,全面提升培訓考試工作服務管理水平。
據介紹,4月1日起駕駛證自學直考等改革事項如期落地,其中,天津、包頭、長春、南京、寧波、馬鞍山、福州、吉安、青島、安陽、武漢、南寧、成都、黔東南、大理、寶雞等16個試點市(州)群眾可以享受非經營性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新政。自學人員科目一考試合格后,群眾按規定免費領取學習駕駛證明和學車專用標識,就可以按照公安交管部門指定的路線和時間,上道路進行駕駛訓練。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新政實施后,自學人員在有隨車指導人員指導時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的,對隨車指導人員予以處罰;自學人員有未取得學習駕駛證明、學習駕駛證明超過有效期、無具備資格人員隨車指導等行為的,均屬于無證駕駛違法行為,對自學人員進行處罰,將機動車交由自學人員駕駛的,對行為人予以處罰。學習駕駛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的,依法由隨車指導人員承擔責任;無具備資格人員指導的,自學人員承擔法律責任。
自4月1日起,互聯網自主約考措施開始實施,考試計劃網上提前公布,駕駛證申請人經身份驗證后,可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約考、網上繳費。截至目前,已有天津、南京、福州、成都等85個城市已經開通互聯網考試預約服務,覆蓋全國19個省份,其他地方將于今年年底前開通運行,將有力推動考試資源公平分配,考試機會公正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