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政府正在醞釀針對汽車尾氣排放征收排污費”的消息,連日來再度讓整個汽車業神經緊繃。
相關報道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送審稿)》近日開始向相關行業協會征求意見。盡管送審稿規定車輛行駛排放的應稅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免征環保稅,但財政部等多個部委在立法說明文件中提出:“應實施對其征收排污費,并優先將占機動車保有量11%但排放量占86%的重型汽車納入環保稅征收范圍。”
對于征收排污費,相關部委稱主要目的是“減少機動車污染排放”。不過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對此公開表示反對,并稱我國汽車稅費已經偏高,而同樣持反對意見的還包括廣大車主。
其實,汽車排污費在國內并非首次討論,只不過每次討論的名稱不一,比如環境稅、排放稅之類等等。早在1998年,發改委、國家計委、國家環保總局就曾聯合在杭州、鄭州、吉林三城市進行過機動車排污收費試點工作。后因遭遇政策、法律法規尷尬,不得不在2003年停止試點。
而近來各地日益增多的霧霾天氣,讓不少地方政府再次將向機動車征收排污費納入議事日程。有消息稱,排污費很大可能先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試點,再逐步推廣至全國。
根據環保部今年發布的《2012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2012年,地級以上城市中,43個城市二氧化氮年均濃度超標,占比13.2%;186個城市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超標,占比57.2%。
有關數據顯示,目前,機動車排放的氮氧化物占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的一半以上,排放的PM2.5占PM2.5排放總量也將近一半,是導致城市霧霾天氣的主要原因,也是導致光化學煙霧污染的重要原因。
事實上,支持征收相關費用被再次重提,目前基本上與環保,尤其是日益加重的空氣污染有關。
一些環保專家認為,開征汽車排污費,符合國際通行的“污染者付費”原則。
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所長潘家華認為,機動車的數量今后還會提高,限制使用肯定不行,但可以征收相關稅費。“如果你的車排放量大,油耗高,就應該多交排污費。而對于混合動力車、純電動汽車就不應該征收任何費用。”
財政部財科所稅收政策研究室研究員許文則建議,一是將上收的汽車排污費用于補貼公共交通系統,或設立節能和新能源汽車專項資金。二是將開征汽車排污費與其他領域的結構性減稅措施同步推進,在不惡化企業運營環境的前提下,逐步實現稅制的綠色化。
然而,此舉遭到汽車業界和很多車主的反對。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秘書長董揚認為,現有的稅收渠道里已經有了減少石油消耗,減少排放的作用。而且,與外國汽車產業特別是發達國家的成熟市場相比,中國汽車產業稅負已經偏高,從消費稅到車輛購置稅再到車船稅,壓在汽車上的稅費負擔已經很重了。“從維護汽車產業快速發展的角度,我們反對。”
有汽車業界人士分析指出,在公共交通系統無法普及時,征收排污費并不能減少機動車保有量和出行量。由于大型城市的汽車消費存在剛性,無論是限行、限號、限購、限簽還是開征汽車排污費,都無法讓城市的天空變藍。(記者徐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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